瀏覽次數: 信息來源:池州市殘聯 發布時間:2022-03-17 10:28 |
池州市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實施方案
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殘疾人救助體系,改善殘疾人生活質量,根據《安徽省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》(皖殘聯〔2021〕48號)和《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》(池政〔2022〕6號)精神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;
(二)屬地管理原則。
二、救助對象
救助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具有池州市戶籍,且同一戶籍內有2名及以上持證殘疾人的家庭;
(二)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脫貧戶、監測戶家庭中的殘疾人。
三、救助標準
救助標準為每人每年720元。
四、申請審批
(一)個人申請。符合條件的戶主,于每年4月15日前,向戶籍所在地村(居)民委員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池州市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申請審批表》(以下簡稱《審批表》),并提供居民戶口本、第二代殘疾人證、低保證或幫扶手冊、“一卡通”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(脫貧戶、監測戶統一由縣鄉村振興局比對)。
(二)村(居)民委員會初審。村(居)民委員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審核。符合條件的,予以7日公示,無異議的,在其《審批表》上簽署意見,連同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,一并上報鄉鎮(街道)殘聯審核。審批不符合條件的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具體原因。
(三)鄉鎮(街道)殘聯復核。鄉鎮(街道)殘聯收到申報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。符合條件的,在《審批表》上簽署意見,連同有關材料一并上報縣(區)殘聯審批。不符合條件的,書面通知村(居)民委員會并告知具體原因。
(四)縣(區)殘聯審批。縣(區)殘聯收到申報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審核、調查和審批工作。符合條件的,在《審批表》上簽署意見,審批備案。不符合條件的,書面通知鄉鎮(街道)殘聯并告知具體原因。
(五)上報材料。縣(區)級殘聯于每年5月30日前分別將符合救助條件的“一戶多殘”救助人員花名冊報市殘聯,并做好檔案管理工作。
五、經費管理與撥付
所需資金由市與縣(區)按1:1比例分擔。8月底前,縣(區)財政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打卡發放到戶,并在個人賬戶上注明“多補”。
六、監督管理
(一)市財政局和市殘聯對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資金進行專項檢查,對虛報補貼人數、套取補貼資金的機構、人員,除依法追回套取的補貼資金外,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;對于不能按時發放補貼資金的,要追究責任。
(二)縣(區)殘聯及各有關部門要按方案的要求,對申請人的條件認真審查、審核、匯總,防止重、漏、錯、假現象發生。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在發放補貼資金前應張榜公示,做好績效自評(見附件3)。各級殘聯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,自覺接受群眾監督。
(三)對采取虛報、偽造證明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資金的居民,情節較輕的由縣(區)殘聯給予批評教育,追回冒領的補貼資金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本方案由池州市殘疾人聯合會、池州市民政局、池州市財政局、池州市鄉村振興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:1、池州市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申請審批表
2、池州市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人員花名冊
3、池州市“一戶多殘”困難家庭救助項目績效自評表